请大家注意::“大明山”征集品牌形象广告语 活动已结束。
为了整合并打造“大明山”品牌,进一步提升大明山牌茶叶的影响力和知名度,促进大明山牌茶叶发展,现向全社会广泛征集“大明山牌茶叶”宣传用语。具体方案如下:
一、应征作品内容为大明山牌茶叶宣传用语。
二、应征宣传用语作品创作要求
(一)宣传用语要简短、明了、朗朗上口,充分体现“大明山牌茶叶”以及大明山的特点。 (二)作品的风格、形式不限,但必须是原创。
三、应征作品的注意事项 (一)应征作品不得违反相关法律规定。 (二)应征作品应明显区别于其他产品、地域或组织的宣传用语,不得侵犯第三方的知识产权。 (三)应征作品不得含有任何涉嫌民族歧视、宗教歧视、威胁国家间睦邻友好关系以及其他有悖于社会道德风尚的内容。
四、征集范围 向社会各界广泛征集。
五、应征作品提交方式 应征组织或个人应在提交征集作品时一并提供以下资料和文件。 (一)作品创作理念一份。 (二)应征人姓名、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和个人有效证件的复印件。 (三)请在信封上注明“大明山牌茶叶宣传用语作品征集”。 (四)所有应征作品均不退还,请投稿者自留底稿。
六、评选录用 集团公司将组织专家对所有应征作品进行评审。评审录用结果由集团公司领导决定并通知作者本人,并向被录用作品的作者颁发“大明山牌茶叶”宣传用语录用证书。
七、录用报酬 录用为“大明山牌茶叶”宣传用语的作品1件,作为“大明山牌茶叶”宣传用语正式使用,由集团公司发给人民币1000元。以上报酬为奖励以及获得作品永久使用权的费用。
八、应征作品的权属 被评审确定为录用的应征作品的知识产权归广西农垦茶业集团有限公司所有。未经本公司允许,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擅自使用。广西农垦茶业集团有限公司有权对其设计不完善之处进行修改。广西农垦茶业集团有限公司有权决定录用作品的使用场合、使用方式、使用时间,并不再支付给创作者任何费用。
九、截止日期与联系方式 应征作品须在2010年4月30日之前送达或邮寄至广西农垦茶业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评选结果将于5月中旬揭晓。投稿地址:广西南宁市七星路135-2号区农垦局大院10栋6层,邮编:530022,电话:0771-2635258、13878154113,邮箱:gxnktea666@163.com 联系人:杨婷
备注:广西农垦茶业集团有限公司为广西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基地茶园面积近14000亩。下辖先锋、龙北、茂华、百合、大明山五家制茶公司,年成品茶生产加工能力20000吨,主要有绿茶、红茶、青茶、黑茶、黄茶五大茶类以及茉莉花茶、桂花茶系列共50多个品种,统一以“大明山”为注册商标。 |